经实习记者王雅洁出生于北京
昨天( 9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媒体发表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为切实加强和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省级财政必须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 中央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重点向保障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
分配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时,财政部应当配合民政部研究“褒奖补助”的方法和措施,引诱各地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了切实保障基层事业经费,必须将最低生活保障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 在基层生活保障工作经费不足的地区,省市级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 在发放流程上,各地要全面推进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社会化发放,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直接向保障家庭账户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充足及时发放。
《意见》对完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条件提出了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三个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强调,此次《意见》将“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纳入预算,有利于处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财政预算是经人大批准的,实际上已经纳入法定程序,从本质上说,这笔资金的来源和聘用是法律有效的,如果执行不充分,将被视为违法。
王雍君进一步表示,每年9月,相关财政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也就是预算年度开始之前,不要等到预算执行阶段再暂时筹措资金,而是要单独详细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也就是说,今后的“保障力度会提高一点”。
记者问是否会发生预算资金无法兑现的情况时,他说这在现在是罕见的。 因为各地的财政资金量比较充足。 “如果在年初的预算资金中安排好,就不会变成这样。 ”
中投顾问薛胜文高级研究员认为,强调纳入预算的方法,对处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难题有一定的作用,除此之外,加强调查研究,确保保障制度的建立覆盖大部分困难群众,保障资金能够比较有效地保障基本生活标准 建立筹资机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来源; 规范审批流程和操作流程。
在资金来源构成方面,据接近北京市民政局的内部人士介绍,近年来,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来源主要是区县财政。 他指出,由于各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水平、社会结构等的不同,资金来源的构成也各有不同。
江苏省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以当地为例,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首要来源是中央财政、省市财政、地方财政,包括慈善总会、福利彩票等。 他提出,在资金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可以参照新农合的财政保障体系,进一步确定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等之间的支出比例。
标题:“国务院: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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