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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杨柳晗从北京出发
昨天( 7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根据实施效果对以城市为单位开展电力诉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给予适当奖励。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和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随后将选择符合部分条件的城市开展电力诉求侧管理综合试点工作。
根据该通知,中央财政对奖励资金的录用方向提出总体要求,奖励资金的具体录用和安排由地方有关部门负责。 地方有关部门应当在奖励资金安排上加强政府诱惑,体现市场机制的大致情况。 奖金资助范围具体包括:一、电力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二、实施能效电厂; 三、宣传移峰填埋技术,开展电力诉求响应; 四、相关科研、推广培训、考核判断等。
根据通知,奖励资金奖励标准为:对实施能效电厂和调峰埋谷技术等实现的永久性节约用电负荷和调峰用电负荷,东部地区每千瓦440元,中西部地区每千瓦550元 对因诉求响应而暂时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奖励每千瓦1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财政部确定,应当对电网经营公司、发电公司、用电大户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对为电力诉求方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并以能耗高的客户为要点监测和管理对象,积极参与电力诉求方管理工作的实施,积极改造生产技术,积极淘汰落后的用电设备,对节电效果显著的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对不重视电力诉求方管理,且能耗超过全区平均水平的公司,按照节能相关条例予以解决,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
电力侧管理是实现全社会合理节能节电的重要手段,是支持国民经济和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对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 但是,电力诉求方的管理在组织体系建设、政策激励、项目实施与管理等运营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
标题:“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财政部试点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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