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修好的,怎么塌的,怎么承担解释责任? 哈尔滨大桥事故发生三天来,读者、群众持续关注这三个问题,期待有关方面“给出说法”。
24日5时左右,哈尔滨市三环路高架桥洪湖路的桥匝道(距阳明滩大桥3.5公里)的钢混合梁侧滑,4辆卡车翻车,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的代价,迫不及待地想让公众知道桥梁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谁,他们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
关于这个,第一时间没有定论。 事件当天,一家媒体曝光称:“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称大桥建设指挥部解散,找不到施工单位。”网络上一时舆论哗然,掀起批评声。
与读者的疑问相比,哈尔滨市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说:“这件事不存在。”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建委已经按照事故解决的有关程序,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资料报送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的结果明确后,将这些机构的名单汇总并向社会发表。
既然宣布“不存在”也不公布名单,国民的疑问就此难以平息。 根据读者的《梦浮寂海》,设计、施工、监理机构成为保密机构了吗? 读者《737173631》说,发生了这样大的事故,公布名单必须及时公布,不擅长。
在随机采访几位哈尔滨市民时,他们表示,当事人知道,有关部门知道,老百姓不知道的事情,向这些机构“隐瞒姓名”到底是为了什么? 有关部门和事故相关机构应当勇敢地承担责任。
事故调查需要时间,公众可以理解。 但是,事件三天内的两次新闻发布会,让很多人困惑,也让事故的原因混乱。
由于事故桥梁与阳明滩大桥的关系,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孙庆德24日宣布,发生事故的工程是连接阳明滩大桥的疏散工程。
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黄玉生将此次事故称为“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道中桥分离式匝道侧滑事故”。 他说:“事故发生的地方位于整个桥梁中央偏南,是横跨洪湖路的上坡桥,长121米。 该项目属于独立建设项目,与阳明滩大桥属于两个工程建设项目。 ”
关于事故的原因,该市秘书长黄玉生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后表示:“从现场来看,应该说是超载了,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超载。 因为那个又多又复杂,所以很花时间。 马上得不出结论。 ”
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黄玉生宣布,市安监、交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事故中,按照位置从前到后(从北到南)分别将倾斜的车辆编成1-4号车。 据测定,“一号车”的货物重量为22吨,2-4号车的货物重量在400吨以上。 2-4号车货舱体积全部改变,为非标准车辆。
他表示,哈尔滨已经在全市开展了桥涵故障排除和车辆超载防范工作。
除了卡车超载、公众怀疑桥梁质量是否有问题外,哈尔滨市至今没有正面应对。
随着事故的解决,如何承担解释责任也备受关注。 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行政解释责任规定》,将行政解释责任的状况分为违反决定、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到位、行为失范4个方面,共计4条36项。
根据解释责任规定,行政解释责任程序分为启动、调查、决策、送达、公开等程序。 除指导干部外,还将普通员工纳入行政说明责任范围。
现在,没有哈尔滨市对这次事故行使行政说明责任的信息。
(本网站作者:王春雨) )。
标题:“新华社:哈尔滨高架桥坍塌,真相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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