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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监管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西安市质监局近日发布了《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其中严格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乳制品、酒类、罐头等11种高风险食品。
目前,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超过3000家,呈现多、小、散、乱、差等现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要点和难点。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研讨会的生产行为,《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研讨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的食品生产加工研讨会,在未达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取得要求的情况下,有固定生产场所,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曾流传至今。
严格禁止生产高风险食品、婴幼儿等特定人群的食品和工业生产的食品的小作坊。 质量监督部门动态调整发布可登记备案的食品种类,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种类有11种。 是乳制品、酒类、罐头、果冻、饮料、冷冻饮料、味精和鸡精调味料、方便面、冷冻食品、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专用的主辅食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的其他食品。
另外,根据要求,食品厂必须建立进货检验、采用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三本登记簿,基本可以追溯到食品安全,相关记录至少还保留了两年。 食品工厂采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专柜保管、注册专业簿、由专家添加,禁止超出范围、滥用限定的食品添加剂。
标题:“西安: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11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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