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58字,读完约1分钟
经记者胡健从北京来
难得的好消息。
据商务部网站最新消息,2009年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的最终裁决,6位委员一致认为,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行为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的威胁,
根据这一否定判决,美国商务部对相关产品采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将不再实施。
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钢轮毂制造商或出口商以比合理价格便宜44.96%至193.54%的售价向美国倾销钢轮毂,中国制造商从25.66%至38.32%获得不同的政府补贴
根据手续,除美国商务部外,贸易救济方案还需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裁决。 美国商务部的判决是,首先明确同一产品是否与政府补贴、倾销、补贴和倾销的比例有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判决是,判断同一产品是否对美国相应产业造成损害是首要的。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新判决,美国商务部目前不能要求海关对这类产品征收“双反”税。
美方对中国钢结构枢纽的“双反”调查于去年3月开始,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首次裁减的结果,对比所有进入美国的涉案产品,美国海关要求进口商按各出口商的相应税率缴纳反补贴税押金。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轮毂总价值约为8420万美元,每年约为8040万美元。
标题:“美国对华钢制轮毂作出无损害裁决”
地址:http://www.chinaktz.com.cn/zhgnzx/1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