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胡健从北京来
财政部昨日( 5月30日)发布《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解决基金征收录用管理办法》,确定从7月1日起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受益人或其代理人征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解决基金,征收标准为每台7~13元。
此次征收基金主要比较电视、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整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种产品。 征收标准分别为电视机13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整器7元/台、微机10元/台,进口产品与国产产品标准一致。 顺便说一下,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生产出口用的电器电子产品免税基金,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表》所列出口产品的名称和数量,向国家税务局申请从需缴纳基金的销售产品数量中扣除。
根据《办法》,对有助于解决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的设计方案,以及采用环保、易回收利用的材料生产的电工电子产品,可以减免基金。 取得废电器电子产品解决资格并列入各省废电器电子产品解决快速发展计划的公司,可以申请基金补助金解决列入《废电器电子产品解决目录》的废电器电子产品。
财税专家李文海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这个“办法”从年初就已经提到了,这不仅有助于直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也有利于公司延伸产业链,更加优化资源配置。 “与在总支出中再增加一部分来处理回收机制问题相比,采用基金方法更有效率。 ”
《办法》还规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给予基金补贴的解决公司名单。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为了吸引各省合理布局解决公司,合理控制给予基金补贴的解决公司数量,保证各省有足够的废旧电工电子产品拆解解决能力,同时同轴避免过度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生产能力。 补贴的方法是根据公司实际完成拆解解决的废旧电工电子产品的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整器35元/台、微机85元/台。
标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解决基金7月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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