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雅洁经过记者李泽民从北京出发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国家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 《规划》确定了对各地区教育快速发展水平、各级政府优先教育快速发展的努力程度进行年度评价,并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快速发展的具体目标。 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农村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80%左右,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基本处理“入园难”问题。 各地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计划》还指出,截至2009年,我国人才资源总量增加4250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农村实用型人才总量达到1300万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3.3年左右,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城市农民工随着孩子的流动,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了85%以上。
在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地方政府通过拓宽筹资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以教育为财政支出重点的行业。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预算和执行中的超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障教育财政资金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收入的增长。 推进新财力向教育倾斜,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提高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对教育的比重。 实行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经费附加制度,全面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按土地出让收益比例核算教育资金的政策,拓宽财政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扩大社会投资渠道。 全面推行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捐赠资金,鼓励办学,出台教育捐赠便利措施,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支持建立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教育基金会和学校基金会,拓宽社会教育捐赠渠道。 完善的教育捐赠经费监管制度。
完善的非义务教育培养价格分担机制。 制定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收钱标准的程序和方法。 各级学校的收钱标准基本稳定,并根据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培养价格和群众负担能力逐步调整。
《计划》还要求解决学校建设债务风险。 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债务解决事业。 基本化解中央部属高等学校的债务风险。 统一研究处理农村普通高校的债务。 通过中央财政鼓励补助等措施,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化解学校债务风险。 防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的债务建设。
在《规划》中,未来政府将采取购买服务、补贴资金、师资培训等办法,支持非营利民办教育,制定并完全支持支持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收钱、土地等政策,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加强对非营利民办学校的支持,将非营利民办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
今后,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的绩效考核将与绩效工资挂钩,作为绩效奖励、职务(职务)晋升等的首要依据,鼓励社会、家长、用人单位、第三方机构通过多样化的玩耍参与教育绩效考核。
标题:“教育十二五规划:教育快速发展水平将纳入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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