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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我国国内市场全年有1348家上市公司实现现金分红,占上市公司总数的57.6%,全年增加317家,上涨7.6个百分点。 股息金额3900.6亿元,比去年增加876.6亿元,增长28.99%。 当年股息占净利润的比例为25.8%,比去年上升2.7个百分点。 上市公司股利实际支付股利率为1.82%,比去年上升0.68个百分点。
据证券时报报道,以蓝筹企业为代表的沪深300指数分红股为例,年现金分红的企业占上述企业家数的比例近90%,现金分红额占同期所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85%。 年,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实际支付股东比例为2.35%,横向高于所有上市公司整体水平0.53个百分点,高于美国同期S&P500种指数2.11%的水平,纵向高于年沪深300指数成分股0.76个百分点。
同样的情况也见于大型国有企业和银行类上市公司,年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实际支付股利率为2.63%,银行股为3.08%,均明显高于市场整体水平,也高于国外主要成熟市场的1.5%~2.5%水平。 其中,中石化、中国石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全年实际支付股东比例分别达到3.20%、3.55%、4.34%、5.00%、4.67%,均明显高于同期全年存款利率水平。
然而,记者还发现,尽管证券监管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使上市公司回报股东,但受我国资本市场特殊性的束缚,目前仍存在不可避免的问题,首要表现如下:
一是我国资本市场大股东独有的股权结构,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决定了难以真正重视对中小股东的回报。 大股东控制上市公司的决定权,大股东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决定将流动性高的现金掌握在自己手中。 因此,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的利润分配,越来越多的监管部门符合企业对现金红利的监管要求。
二是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上市公司不重视对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现金利益的弊端。 部分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不够确定,缺乏可操作性,利润分配决策流程、方法、过程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章程中存在无现金股利政策和规定未落实的情况,中小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决策的意愿不强等。
三是征收红利税也严重困扰着上市公司的分红意愿。 目前,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份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规定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所得红利所得依法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 这一政策降低了上市公司的红利欲,投资者不希望通过红利获利,而是希望通过买卖股票赚取差价获利。
标题:“三大原因阻滞上市企业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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