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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洁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昨日( 9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物监督局)印发《关于开展饮食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从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饮食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调查工作,
河南省药监局办公室一位时姓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由于中央文件抵达地方监管机构存在“时间差”,至今未收到“通知”的相关正式文件。 但是,地方已经在观察国家药监局饮食领域风险检查的相关信息,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具体的应对措施、规则等。
根据《通知》,此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主体包括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餐饮配送公司、中央厨房、大型以上餐厅)、大型企业事业公司食堂、景区餐饮服务公司等。 检查包括管理制度方面、人员管理方面、原料采购方面、加工制作方面四个方面的复印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在管理制度方面,以国家和地方饮食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公司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为要点进行了调查
其中,在原料采购方面,以食品种类是否合法、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证索证单是否齐全、运输条件是否合适、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格、保质期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为重点。 河南省药监局工作人员强调,在原料采购故障排除中,应严格执行“索证索证、进货检验”制度,确保餐饮领域向合格、正规、有质量保证的生产公司采购原料。
该工作人员表示,在以烧鸭店等动物原料为主的餐饮服务公司,相关药监部门在执行“索证索证、进货检验”制度时,必须检查是否持有动植物检验检疫局的证明、相关说明书、进货单据等 他还表示,风险检查可以从源头上起到严格控制进口质量的作用,目前其他地方药监局也实行了这样的制度。
《通知》还指出,地方各级药物监管机构组织相关专家、领域协会、餐饮服务公司代表,共同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解,特别是对地方以前流传的特色餐饮进行风险分解,挖掘食品安全风险和“潜规则”等 《通知》还表示,要加强车间、区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交流,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风险管理作用,提高监管效能。 对没有进行风险自我调查的饮食服务公司,应当及时通过责任咨询等方法促进自我调查等。
标题:“国家药监局开展餐饮安全大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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