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昨天( 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及相关药品质量、药品流通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发改委表示,要加强药品研发环节的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药品研发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 发改委要求建立药品公司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完善药品安全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中投顾问医药领域研究员郭凡礼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医药用品市场上,中小规模药品制造商数量众多,药品质量参差不齐。
《通知》要求在推进药品公司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提高生产环境标准,加强公司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质量风险管理、供应商考核、持续稳定性考察等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药品安全跟踪体系 在药品流通方面,必须健全准入退保机制。 在采购方面,应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招标采购机制。
标题:“发改委: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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