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职工处分暂行规定》日前公布并已实施。 该暂行规定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暂行规定中列举了6种需要处分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利用专业技术或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 利用存在剽窃、剽窃、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职业身份进行利益诱导、胁迫或者误解,利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威、地位或者掌握的资源,取得不同 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 工作人员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存在上述行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警告或者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解聘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暂行规定确定了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予以处分。 这包括非法禁止物品和新闻的制造、传播。 包庇违反组织、参加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参加赌博活动的规定超计划生育的恋人; 虐待、遗弃家庭,拒绝承担赡养、抚养、赡养义务等。
暂行规定还确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就业纪律、玩忽职守、违反廉洁工作纪律、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解决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的出台实施,有助于严格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职工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标题:“人社部:事业单位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等将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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