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东经过记者郎晓俊从武汉、成都出发
昨天( 8月2日),《每日经济信息》独家公布了位于大别山区的“英山县万亩山林廉价外借”事件,引起舆论关注。
昨晚7点15分,《英山信息网》在首页醒目位置刊登了《湖北省林业厅对英山县万亩山林廉价借贷的介入调查》(作者伍修源)一文。
该文称,“大别山万亩山林年租金亩均为2.9元,成为民营公司“现金分配器”(详见本报8月2日头版)”发布后,湖北、黄冈市林业主管部门和英山县十分重视,湖北省林业厅于去年8月
近十几天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先后赴湖北武汉市、黄冈市英山县进行实地考察,从英山县林业局和英山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英山县石咀镇营坊村与湖北省同创林业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同创企业)签署了长达50年的《承包合同》。 根据合同规定,该创企业从2006年7月30日开始承包营坊村的集体山林,平均每亩承包费为2.9元/年。
据村民说,不仅是营坊村,在不远的天堂村也有同样的现象。 2004年,该创企业与天堂村签订《承包合同》,承包面积1万亩,50年费用共计200万元。 也就是说,每亩承包费用为4元/年。
除了低廉的租金外,采伐指标翻倍也引起了村民的质疑。 根据村支书余建中的说法,“在山林为了保护森林而承包之前,村子每年的指标是300 (树立方木)”。 据村民余国桥介绍,承包前,村集体山林的采伐指标约为2,300方。
面对疑问,英山县林业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只知道该创业企业持有林业局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面积合规。
除了杉木采伐的问题,村民还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年末到去年5月,该创企业在营坊村“万人潭”林场秘密砍伐了数十万斤杂木,卖给罗田县村民作为天麻菌材。 在不远的天堂村的“大宗”林场,也有被同创企业盗伐的现象。
英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证实,林区内未履行采伐批准手续,乱伐杂木38万斤卖给农户,或亲自种植天麻。
许多村民通报称,同创企业金刚除了“企业董事长”、“劳动模范”的身份外,还可能是湖北省林业系统干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现,湖北省林业厅官网“人事任免”一栏中确实有两条与“金刚”相关的任职通知。
湖北省林业厅人事处的王姓职工也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明:“他在我们林业厅二级机构,是培训中心的调解员,招待所和培训中心是一个地方。”
湖北省财政编制政府事务公开实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证实:“他在林业厅招待所,没有培训中心这个机构。” (两个品牌)必须经过编制部门的审查。 招待所是我们认可的,是我们访问的网络,培训中心是我们不认可的,所以记录是招待所。 ”
一位为省监察厅派驻省林业厅监察室工作的人对记者说:“当时(大众反映情况时)金刚和他谈过,所以是一样的创。”
标题:“湖北林业厅调查大别山万亩山林“廉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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