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信息办公室29日召开浙江“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将于12月1日正式启动“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 全省初步查明14.7万户试点纳税人中,约95%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
据介绍,浙江“增值税改革”试点基本延续上海模式,具体涉及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的研发与技术、新闻技术、文化创意、物流配套、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 除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级税率外,新适用11%和6%两级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外,其余均为6%的税率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罗石林表示,根据前期开展的“增值税改革”试点模拟测算结果,浙江95%左右试点纳税人税负将下降,持平。 试验后,适用营业税5%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适用增值税3%的征收率,税负减少幅度达到40%。
“这对浙江省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但对‘增值税改革’后税负增加的公司,省财政将根据现实情况给予过渡性财政支持或补贴。 ”罗石林说。
据悉,浙江已完成《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逆转期事业计划》39个事业中的19个,其余事业正按进度稳步推进。 从11月1日起,国税部门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税种和收据的核定,开始开具收据。 试点纳税人可以事先与主管国税机关相关,做好财务核算、资格认定、领取收据等准备。
标题:“浙江“营改增”将启动 九成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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