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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不应单纯“限高”,而应从分配机制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最近有消息称,收入分配改革的整体方案有望于今年12月上市。 专家表示,该方案可能是大体的、框架性的方案。 日前,一位相关人士表示,由国家发改委主导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将于下半年公布。 给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了改革的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以及要点任务和改革路径。 其中,调整初次分配结构是未来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
对此,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会长刘福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收入分配可以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对劳动所得免税,对资本性收入免征,对财产性收入重税。 “工薪阶层的收入无论高低都不应该纳税”。 职能资本应创造就业,增加社会财富,鼓励公司资本积累,扩大再生产,为社会增加就业和财产,税收应尽可能低。 ”
目前,甘肃、贵州、江苏、黑龙江和中原经济区已经制定了本地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部分省份表示在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后,将随之制定收入倍增计划。
有趣的是,最近许多行业专家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应该采取“降低高度限制”的战略。 刘福垣认为,收入分配改革首先必须承认一定收入差距存在的合理性。 收入分配改革不是简单的“上调或下调”,要从分配机制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另外,关于财产性收入,即租金和利息,是纯寄生性收入。 这是因为不仅应该尽快开出财产税,税率也必须高于其他税种。 以财产税作为调整当前收入分配关系的突破口,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财产税的遗产税应该尽量加重,鼓励人们通过劳动、职能资本经营致富,不要靠遗产过奢侈的生活。 ’刘福垣强调。
标题:“框架式收入分配改革月内揭面纱 非仅仅限高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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