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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管委员会研究组赴江苏、上海调研 □机构投资者应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对资本市场充满信心 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调查过程中投资者提出的难以参与企业治理的问题相比,郭树清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研究是否设立一个或多个机构,由该机构认购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郭树清一行在此次调查中现场考察了两家上市公司的企业管理情况,分别与江苏、上海的上市公司、证券企业、投资者代表进行了3次座谈会,听取了参会代表对证券期货市场改革、快速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南京苏宁电器召开的公司治理座谈会上,郭树清说,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成熟的资本市场是相互前提。 作为新兴市场国家,中国现代公司制度和资本市场起步才20多年,上市公司治理行业存在诸多问题。 “请大家开放思想,坦率提出,大家研究处理。 对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什么意见、要求、甚至批评,也不要客气”。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郭树清表示,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通过参加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等方式,促进上市公司决策机制的完整性,促使上市公司提高投资者的回流意识,建立股份制制度 座谈会后,郭树清一行的要点是:“三会”议题是否规范、记录是否齐全、议题设置和议事规则是否符合企业法要求等,苏宁电器对此有了认真的了解。 “民营公司、家族公司改制上市后,已是社会公司、公用企业,具有强烈的公司公民意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超越法定权利随意干预,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否则不被市场信任。 ”郭树清说。 在南京凤凰出版传媒企业举办的公司治理座谈会上,一位个人投资者代表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许多规定,但个人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实际上并不容易,能否建立代理人机制 对此,郭树清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考虑是否设立一个或多个机构,从那里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一定很多,但可以代理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参与治理。 相比之下,证券公司代表表示,要严厉打击各种虚假行为,特别是无中生有、无中生有的恶性事件,加强对控股股东“董监高”的监管和解释责任。 郭树清明确规定了证券法对包装上市、发行欺诈、虚假披露、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确定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执行法律规定,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在上海地区部分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座谈会上,郭树清听了大家的发言,这些市场关注的问题是某种体制机制问题、某种金融技术创新问题、某种执法监管问题,还是快速发展的问题,以及改革和 郭树清说,十八大要求加快多层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指明方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我们会认真研究,等条件成熟了就好好实施。” 他还指出,对中国资本市场充满信心,不是空坑的口号,不是说教,而是有多方面的根据和理由。 无论从经济、政治、社会、法制等宏观行业,还是从市场结构、基础、技术条件和监管环境来看,各方面都在持续改善,各种问题正在走向改善和解决。 我相信各种正面因素的能量会持续释放很久。
标题:“郭树清:正研究成立专门机构代理散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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