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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泽民从北京出发
最近,工信部总经济师周子学指出,工信部主导制定的战术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已基本制定。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分类目录共分为7类,目录经进一步论证后,将投入试运行。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战术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路径逐渐明确,战术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转型的重要线索。 一位专家向记者指出,“十二五”期间,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战术新兴产业将进入黄金期。 记者还了解到,明年将是战术性新兴产业计划全面出台的一年,相关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
经济进入内生增长、创新驱动
国家领导人曾多次表示,中国将努力转变经济快速发展方式,防止经济发生较大波动,使经济尽快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
业内专家表示,在战术性新兴产业中,快速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可以比较有效地缓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制约。 可以快速发展新一代新闻技术产业,加快经济社会新闻化进程。
快速发展生物产业,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高端设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利于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据有关专家推算,战术新兴产业年~年要实现24.1%,年~年要实现21.3%的年均增长率。 这些行业的快速增长,为进入其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足够快的发展空的空间,许多企业从小变大,从弱变强。
报告显示,未来10年战术新兴产业将保持27%的年复合增长率。 年,战术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快速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以8%左右为目标,年新兴产业所占比例仅为3%; 到了2004年,战术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15%左右。 未来十年战术新兴产业复合年均增长率将达到27%。
新材料是战术新兴产业之本。 支撑快速发展的主要7个新兴产业中,新材料是节能环保、新一代新闻技术、高端设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5大产业的基础。
从“稳步快速发展”到“加速培养”
现在,战术性的新兴产业建设热潮正在全国蔓延,各级地方政府表现出了很大的热情。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年中央经济实务会议曾提出“稳步、快速发展战术新兴产业”,但今年这一说法发生了微调,“加快培育战术新兴产业和快速发展”。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教授剧锦文表示,年中央经济实务会议之所以强调稳步、快速发展,首要的是比较地方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方面的巨大举措趋势。
他说,经过年的快速发展,尽管目前各产业的快速发展不均衡,但产业快速发展和技术深化的速度不断加快。 一些行业的技术已经领先于快速发展中国家,初步形成一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实力较强的公司、科研机构、人才队伍涌现的产业集聚区。 但是,在现有的基础上,现在需要对一些行业、一些公司“培育快速发展”。
事实上,主管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财政部将每年降低73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 降低进口关税的商品中,重点增加了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新闻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术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所需的重要设备和零部件。 这也是这次关税调整的一大亮点。
专家表示,实施低进口关税对大力推进关键零部件和技术的引进利用,加快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在战术高度配置海外专利
国家新闻中心经济预测部的朱敏认为,目前我国战术性新兴产业的一些行业在规模上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技术创新、整合能力较弱,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 无论是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政策激励和知识产权保护、微观层面的公司创新模式、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我国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
此前,工业新闻化部部长苗圩表示,战术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明显的创新驱动特征,也符合技术发明、成果转化、产业兴起的基本途径。 当前,必须选择具有带动作用、能够实现突破的几个重要方向,加快突破制约快速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 “我们要坚持自主、合作、共赢、开放,利用全球创新要素和资源,以本国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战术导向和首要目标。 ”。
朱敏认为,中国目前的目标是迅速发展战术性新兴产业,占据产业高端,掌握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占领国内外市场。 因此,必须重视产业技术状况的研究分解、技术创新路线的选择和专利全球布局三个重要环节。 专利新闻在产业技术开发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 通过对专利新闻的先行检索和研究分析,可以把握全球战术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动态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动向,了解产业的新情况,发现产业快速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快速发展空之间。
朱敏指出,新兴产业的成长伴随着诸多技术难关和成果的整合,知识产权竞争激烈,每一步都面临着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公司对国际知识产权运营规则不熟悉,不重视海外专利的申请。 因此,迅速发展战术性新兴产业,必须更加重视专利申请和计划,防止技术和产品产业化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目前特别需要注意专利的海外布局。
产业展望
新兴产业投资潮起政策的法律不足必须弥补
经过记者李泽民从北京出发
自去年10月《国务院关于培育战术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发表以来,已经过去了一年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显示,照顾政策的七大战术新兴产业已经得到各条路线资本的支持,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 而且,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以碳纤维这种新材料为例,《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实地访问制造商时发现,新材料碳纤维迎来了空前的投资热潮,但领域产能过剩的担忧已经浮现。 加之合适的技术无法及时跟进,碳纤维产品目前正遭遇技术和市场的双重夹击。
碳纤维只是战术性新兴产业投资热的缩影。 在多晶硅、风力叶片等战术新兴产业等细分行业中,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不仅如此,战术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所需的法律组合也必须完整。 提交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被送交审稿,删除了政策环评等重要修订条款。 在许多环境保护专家看来,环境保护新法的进步性不明显。 作为一种战术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受到法律漏洞的阻碍。
新兴产业投资热需要诱惑
12月14日,安徽“十二五”碳纤维产业规划出台。 其中特别强调了安徽省将碳纤维产业作为新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方向之一。 江苏、吉林等许多省市都想推出“碳纤维”品牌。
国家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战术咨询委员会副秘书长李克健经过多项调查指出,目前,无论是有技术背景的还是无技术的,都在骑马吸食碳纤维。
除了一些民营公司外,中国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巨头也介入了碳纤维领域。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获得的最新数据,目前全国正在建设的碳纤维生产厂有30多家,但已建成,能生产产品的只有5家。
根据李克健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建设的碳纤维项目产能,预计未来将达到10万吨以上,每年的市场诉求有所增加,但潜在的产能过剩不容小觑。 从全球来看,“全年碳纤维的诉求量只有3万吨,今年的数据还没有统计,预计将达到4万吨,未来产能过剩的压力突出。 ”
李克健还告诉记者,中国碳纤维公司的产品大多质量低,但价格高,与进口产品相比没有竞争力。
追溯原因,李克健认为首先受制于碳纤维技术,国外技术长期封锁我国,国内自己的技术还不成熟,还有待提高。
国家碳纤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授徐梁华也认为,国内碳纤维技术单一,技术多元化结构尚未建立,目前与完善碳纤维技术链相关的研发单位屈指可数。 “在这种研发局面下,不能真正满足产业和市场快速发展的诉求; 研究气氛还不稳定,技术追赶问题突出。 ”公司缺乏对市场和产品的理性思考,产业间缺乏合作,产学研用一体化还没有真正建立,削弱了聚智攻难的作用。
李克健认为,碳纤维领域发生的情况绝非罕见,整个新兴产业行业投资过热、技术不适应市场的情况非常普遍。 有些地方政府对新兴产业不了解,也没有得到对口专家的咨询建议,就匆匆着手了项目。
一位公司人士说,一位地方政府的心情是:“只在乎有无,不在乎能不能; 先建造,销路稍后处理。 ”
实际上,过热投资行业正从碳纤维传导到多晶硅、风力叶片等。 以多晶硅为例,年生产能力为5万~6万吨,预计几年后将达到17~18万吨。 在风力发电设备行业,每年中国的风力发电设备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千瓦,但每年风力发电设备的规模为1000万千瓦左右。
李克健向记者表示,国家应采取措施,引诱所有领域实现技术升级,以遏制这种盲目投资,达到有序快速发展的目的。
徐建议,民营公司不要搞带入主义和自闭,国有公司应该建立对市场和新产品的快速反应机制,不要自以为是。 要与产学研结合,现有技术基本来自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把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就必须依靠公司。
法律的漏洞必须是完整的
战术性新兴产业不仅存在盲目投资需要诱惑的问题,其快速发展所需的法律组合也必须完整。
环境保护法自1979年公布实施以来,于1989年进行了修改,但在之后的22年间没有进行过修改。 在此期间,我国制定了近30部与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的单行法,其中有《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这些单行法的实施日益取代了本应是上位法的《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专家表示,该法已经被搁置空; 研究表明,该法约八成的条款已被单行法覆盖。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王树义在《每日经济信息》中表示,近年来环境制度不断创新,这是因为环境保护的《母法》——《环境保护法》也亟需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准备工作已经从10年前开始了。 但是,正如上文环境保护部官员所述,由于涉及各方利益,该法的修改与各界的实际期望相距甚远。
有关人士表示,政策环境评估在《环境保护法》的送审中已经“被取消”。
上述相关人士指出,环境评估的改善首先是政策环境评估,然后是规划环境评估,最后是项目环境评估。 例如美国有国家环境政策法案,所有项目都必须通过政策环境评价,但我国的一些项目表示:“完成之日正是破坏环境的时候。 ”。
此次草案写的《政策环评》最终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员会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委征求意见时被删除。
另外,草案的“日计惩罚”也大致在这次修改中被删除了。 “日计处罚”是指对行政处罚后的公司,逾期不改正的,按日计处罚。 当时,王树义对记者说,这大体上是学术界花了很长时间研究的成果。
2008年,马骧聪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发表了《<; 环境保护法>; 专家对建议书的修订”。 在该相关部门未被通过的《提案稿》中,马骧聪以“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义务”为中心进行了阐述。
其中,公民有权从政府有关部门获得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新闻,有检举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现象的义务,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和支持公民行使环境权利,参加环境保护活动。
但是,纵观许多法律,对公民环境权的保护还不够,2005年,环资委员会的一位官员表示,全国人大将逐步完善公民环境权的法律规定,保障公民能够比较有效地行使上述权利。
在这次环境保护法的修改中,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提出要写入“公民的环境权”,但最终没有实现。 他向《每日经济信息》表示:“如果这些不被提交,这次法律修订就没有什么意义。”
但反对者认为:“目前,在中国对公共环境权的提及还不成熟,落实起来阻力较大。”
作为一种战术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受到法律漏洞的阻碍。 如何使法律法规更符合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维护居民的环境保护权力,是法律法规制定者关注的问题。
标题:“助推结构转型 2012新兴产业全面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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