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王雅洁[/s2/]
卫生部日前再次明确了推进大病医疗保险的新动向。
11月21日晚,卫生部医改负责人在接受本单位专访时表示,对重大疾病防治所需基本药物,将逐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实施省单位集中采购政策,并可直接与生产单位商定独家生产药品的采购数量和支付价格
逐步纳入基本药物目录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卫生部获悉,在推进大病医疗保险过程中,对防治重大疾病所需的基本药物,逐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实行省单位集中采购政策。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以上情况可以确保,在推行大病医疗保险的过程中,重大疾病的用药、设备和消耗品的供应及时、质量安全、价格合理。 他表示,将协调有关部门,科学遴选防治重大疾病所需的基本药物,对重大疾病临床所需、价格低廉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调价、配套药品储备等方法保证供应。
卓创信息医药领域拆师赵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纳入基础药物管理,省单位集中采购”模式对大病患者有益。 他认为,基本药物清单上的药物便于相关部门进行价格控制,患者不仅可以享受报销医疗费的好处,还可以享受药物降价的好处,比较有效地改变“低水平、广覆盖”的医疗保险现状。
不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认为,“纳入基础药物管理,省单位集中采购”的模式尚需注意。 他指出,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为例,其选型、配送、清算、购买等都是以省为单位开展公开募集、投标的。 此次卫生部将大病医疗保险基本药物也纳入基本药物管理范畴,肯定会继承已经成熟的省级招标平台。
他指出,长期以来,省级招标平台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挑战,形成了价格的恶性竞争。 有些制药公司为了顺利将自己的药品品种纳入基础药物范畴,不惜列入省级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降低药品质量,取得招标资格。
赵镇也指出,基础药物使用的投标方法是“双重信封”,质量线条不牢固,所以首要的是看价格。 这样的“只低价”会引起质量问题。 此次大病药品集中采购尚未公布具体操作方法,但采用同一省级招标模式,可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
独家药品可以直接和公司谈判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卫生部获悉,对独家生产的药品,可以节约单位,结合购买数量、区域配送难度等因素,直接与生产公司协商购买数量或支付价格。 引诱制药公司开发和生产疗效好、副作用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重大疾病保障所需的药物。
上述官员表示,对于因原料不足导致供应不足、影响临床采用的药品,可以探索定点生产、定向供应、定人录用的管理模式。 对治疗中采用的主要高价医疗耗材,逐步纳入政府主导、省单位集中采购范围,积极探索带宽采购、量价配合,规范购销行为,降低价值成本支出。
赵镇指出,“独家生产的药品,可以以省为单位直接与生产公司协商购买数量或支付价格”的方法。 一是可以鼓励创新的公司倾向于新技术新产品政策,与上层医药方针“产业升级”的方向一致。 二是可以对长期以来客户少、用量少、研发生产少的罕见病药品市场开展比较有效的支持。
但是,他指出,必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概念。 “只有一个,还是可以有一个?” 以罕见的大病药品为例,通常价格昂贵,其药品生产奖励政策曾出台不少,且原本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现在又鼓励扩大市场份额,只会进一步增加这些药品的垄断。
另一方面,在“购买数量、地域配送难度的平衡”方面,赵镇认为必须首先调查明确各地的诉求情况,并根据当地的疾病谱、患者数量等展开统一计划。 要提高医药流通行业的效率,这是根据各地方的具体经济水平,决定大病药品的等级和数量。
标题:“卫生部:大病医保药物将以省为单位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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