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昨天( 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对农民群体全部土地的补偿制度进行了大幅修订。
虽然目前征地纠纷时有报道,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否出台一直备受业界关注。 但是,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制定有一个不可绕过的关口。 那就是有必要先行修改现行的《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这次通过的《修正案》,为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铺平了道路。
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的情况下,占地面积过多,问题日益突出。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两会”上表示:“在我任职的最后一年,我们的政府做了一些困难的事件,一定要做、努力、不留于后世。” 其中的第二个事件是,制定并公布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农民承包地的产权。
“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报告确定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这是征地制度改革的副本首次写进党代会报告。
在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转为国有建设用地转让。 据报道,中国农村的亩产只补偿农民3万~5万元,土地拍卖后,亩产达到数百万元。
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长徐小青表示,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农民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无法公平分享土地资本化后的上涨收益。
“农民失去土地后,如果没有其他劳动技能,仅靠比较低的补偿很难继续生活。 ”党校教授谢春涛认为,如何让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越来越多的利益是今后政策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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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土地法》修正草案获通过 农民有望越来越多分享土地升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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