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给员工的福利都包括在当月的报酬计算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部门解答纳税咨询热点问题
本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侯雪静、何雨欣) )如果是发给员工的福利,包括在当月的薪酬计算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纳税人从两个以上地方获得的收入可以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纳税地点吗? 没有盖收据专用印章的收据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吗? 7日,据国家税务总局报道,税务总局纳税服务部门对比近期纳税咨询服务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如果是发给员工的福利,包括在当月的报酬计算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员工福利支出经常发生,如果是作为员工支付给员工的福利,是否计入当月的报酬中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服务部门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大体上对发给个人的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目前集体享有、不可分割、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基本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从两个以上地方获得的收入可以由纳税人自己选择纳税地点吗?
现在,纳税人从两个以上地方获得收入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应该在哪里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自己可以选择纳税地点吗?
纳税服务司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两处或多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自行选择,向其中一处工作的用工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相关纳税
没有盖收据专用印章的收据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收据时应当加盖收据专用印章,但领取在加油站、超市开具的短管收据时不加盖收据专用印章,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实际扣除
纳税服务部门表示,加油站、超市开具的卷轴发票是销售水单,很可能不是收据,请在加油站、超市与收据交换后,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标题:“国税总局:现金和实物形式发个体福利均应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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