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卢祥勇从成都[/s2/]
中国人民银行12月11日发布公告,批准中国银行台北分行负责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交行落选。
根据8月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的《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分别选择一个货币清算机构为对方开展货币业务提供结算和清算服务,货币清算机构可以按照两岸相关监管法规办理两岸货币现金转账。 双方同意两岸货币用于商品、服务、投资等经贸活动的结算和支付,两岸金融机构可以相互开立相应的币种代理账户办理多种形式的结算业务,也可以双重办理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
大陆银行在台湾地区营业的只有中行和交行。 目前中国银行还负责香港和澳门的人民币业务清算银行。
标题:“交行落选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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