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彪经记者原款从北京出发
昨天( 9月11日)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发布了《全国电力业务许可证持有公司全部制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在发电业务方面,民营公司在数量上具有绝对特点,约占76%,但装机容量仅约10%,落差显着。
根据《报告》,截至去年7月底,全国取得发电系统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公司有20991家( 6000千瓦以上5394家),其中国有公司3359家,约占16%; 集团公司1049家,约5%; 民间公司为15953家,约占76%。 全国20991家持证公司总装机容量达到9.31亿千瓦,约占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 10.82亿千瓦)的86 ),其中国有公司装机容量约8.19亿千瓦,约88 ); 民营公司设备容量约0.93亿千瓦,约10%; 其他公司的设备容量约为0.19亿千瓦,约占2%。
对比我国民营发电公司数量超过七成,设备容量只有一成的情况,《报告》说明,国有公司数量上远远少于民营公司,以投资大型火电、水电等电源项目为主,设备容量占绝对特点。 民间公司受资金规模等限制,大多难以承担大规模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前就传说主要投资于小水电、小热电等小型发电项目,个别公司的装机容量相对较小。
据悉,电力领域小规模装机容量的公司都是民营公司,大规模装机容量的公司是国有公司,在市场竞争和政策规范的双重作用下民营发电公司逐渐退出。 中国水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张博庭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表示:“近年来,我国电力领域效益不好,以前稍大的民营发电公司相继退出,现在小民营发电公司也开始倒退。”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提出了节能减排两个约束性目标,五年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减少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 在我国,煤炭发电提供80%的电力,因此是电力供应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但小型火力发电厂在能源利用率、污染解决等方面存在不足,已成为国家要点改革的行业。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环境保护方面,小型发电公司难以达到脱硝、脱硫等指标,无法形成规模。 如果严格按照国有发电公司的要求,民营发电公司应该也不会同意吧。”
2007年1月,国务院批准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能源事务局《关于加快小型火力发电机停运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确定鼓励小型火力发电机停运的政策措施,电力工业开始积极实施“大气压小”,结合大型机,加快小型火力发电机停运, 国有大型发电公司纷纷收购小型民营发电公司,扩大公司规模,进一步加剧了电力领域的竞争,民营公司的生存空期间也大幅缩短。 张博庭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国有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强,安装容量大于市场需求。”
在不扩大就无法盈利的电力工业中,民营发电公司很难活跃。 据悉,中国电价结构多,不仅包括电厂建设费、日常运营费,还包括很多维修费和设备建设费。 以三峡水电站为例,由于建设水电站需要支付三峡移民补助费用,在用电区建设电网等,这些费用都匀作电价。 另外,国家采取电力费用的相互补助政策,用商业费用、工业费用等补助农业电力费用、居民的生活电力费用。 与“顺风车”民营发电公司相比,存在明显的价格战弱势,山东魏桥电厂以不到国家电网1/3的价格对外销售电力,最终难逃关闭的厄运。 因此,蔡国雄表示,民营电厂主要是自家电厂,国家对民营发电公司机组的装机容量有限制,不允许自家电厂对外供电。
追求短期利益,无法实现大范围的对外电力供给,民营发电公司一般规模小,难以活跃。
标题:“民营发电公司普遍规模偏小 对外供电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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