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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习记者杨柳晗从北京出发
“发改委出台了限制电煤涨幅的措施,但从过去的经验来看,煤炭公司始终采取多种做法规避监管。 ”12月5日,山西中部某地方电厂负责人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合同煤价受限后,电煤质量很可能无法保证,接下来需要的电煤量无法满足。”
国泰、兴业证券、齐鲁证券等多家机构认为,主管部门出台限价政策,短期内具有一定约束力,但难以改变明年煤炭价格的整体走势。 更令人担忧的是,限价政策可能导致市场交易对电煤的约束几乎无效。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限价后,电煤价格更加不透明,电煤到达电厂后的价格不一定是发改委规定的价格。 因此,发改委的限价政策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此次实施的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主要有两个。 一是妥善管理合同电煤价格涨幅,规定年合同煤炭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 二、对市场交易的电煤实行最高限价,规定自年1月1日起,环渤海主要港口发热量5500千卡的电煤平仓价格不得超过每吨800元,其他发热量的电煤相应折算。
中投顾问煤炭领域研究员邱希哲认为:“限制电煤价格的措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他说:“第一,合同煤炭的价格低于市场煤炭的价格,对煤炭公司来说,销售合同煤炭的利润远远低于市场煤炭,煤炭公司履约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合同煤炭难以起到降低火灾公司煤炭采购价格的作用。 二是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发热量5500千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格不能超过每吨800元,目前环渤海地区电煤价格约为850元/吨,显然将迫使煤炭公司降低煤炭价格50元。 ”
“煤炭价格的下调会刺激电煤的诉求,进一步加剧煤炭供应的紧张,相反会加大煤炭价格上涨的压力。 总之,即使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也常常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邱希哲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齐鲁证券在11月28日发表的研究报告中表示,电煤市场限价的实际操作很困难,煤炭公司、贸易商、电力企业之间很可能通过非常规的渠道规避监管。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拆煤师李廷认为,如果煤炭诉求依然旺盛,稳定煤炭价格的最佳途径是放松对煤炭领域的管制,降低领域准入,提高煤炭生产力度,保障充足的供应,而不是价格干预。
标题:“多个机构预测:电煤限价政策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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