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实习记者杨柳晗从北京出发
为了配合国家发改委的限价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近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合同发电用煤实行价格涨幅控制,对市场交易发电用煤实行最高限价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取消越权或擅自设立并附加在煤炭上征收的所有基金和钱,以稳定发电煤炭的价格。 该局对违反规定的煤炭、电力公司,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规定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的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能明确的,最高罚款五百万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发电煤炭价格管制的通知》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将对全年全国电煤点合同价格的执行情况,以及全年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点检和抽查。 另外,违反国家电气价格管制政策,严厉打击擅自提高价格、充值、贯彻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宁夏电力企业售电量达到563.15亿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30.70%,售电量增长率居全国前列。 但是,公司也有相应加剧经营困难的趋势。 为了理顺煤电价格关系,促进煤炭电力领域和谐稳步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重申,加强对电煤价格稳定的调控势在必行。
中投顾问能源领域研究员邱希哲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改委和各地方政府将规定限价措施,但为了避免政府限价,各种地下交易、违规交易可能层出不穷。”
标题:“宁夏:违反电煤限价政策将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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