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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敏从北京出发
备受外界期待的公租房建设正迎来破题时期。 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实务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公开批准建设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其中北京、上海已经批准。
与“小产权房”不同的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不得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是农村集体组织的全部。 据此,考试没有触及法律和制度的“红线”。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如果试点运行顺利,将来很可能成为处理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昨天( 1月9日)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年度发布会上表示,免征公租房建设土地出让金,政府部门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公租房租金达到市场租金的50%,投资者就能获得足够的收益。
没有涉及财产权
根据住建部的计划,全年全国新建的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达到230多万套。 今年新开工的700多万套保障性住房中,公租房的数量依然很多。 目前,在5种保障性住房中,公共租赁住房因利润微薄、投资回报周期长而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集体住宅建设面临的最大争议是它是否属于“小产权房”。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只有在被征用变更为国有土地后,才允许进入土地交易市场。 如果不经过上述手续,建成的房屋进入市场流通,由于没有产权证,所以称为“小产权房”。 建设和出售“小产权房”历来是明令禁止的。
集体建设的租赁住宅属于“小产权房”吗? 对此,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上月末表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租房,其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性质不变,还是农村集体土地,只允许以租赁方式出租给住房有困难的家庭。 另外,建设中也严禁占用耕地。
事实上,年底,北京市政府已经批准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方案。 目前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建设租赁住房1万多套。 根据北京市试点要求,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严格规定建设主体、用地性质、用地方法,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继续试点范围或扩大
除了北京、国外,考试范围将来有可能继续扩大。 徐绍史表示,“商品房价高、建设用地不足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国土部批准后,可以进行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
这个说法和以前的口径有点不同。 与国土部去年5月发出的《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比,国土部最新的表态是,试点城市范围增加了“少数省会城市”。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外国人口多、房价压力大的热点城市的未来很可能会参与试点。 据了解,国土部门近期有望特别分发文件,对这类考试将进一步加以规范约束。
在众多行业人士看来,集体土地建设公租房试点如果扩大,有可能为处理公租房收益问题提供有益的探索。
我国现有5种保障性住房类型中,廉租房、公租房等租赁住房由于投资回报周期长、利润率低,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最重要的资金压力来源。 专家表示,许多建设租赁住房的集体土地属于“城中村”或位于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土地价格低或为零,这可以节约不少价格。
据任志强介绍,如果免除公租房的土地出让金,政府部门可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那么公租房的租金达到市场租金的一半,投资者就可以获得足够的利润。 如果在此基础上引入不动产信托资金,投资公租房的收益率将达到8%。 相反,如果不存在这些前提,即使以市场价格的80%收取公租房科的租金,也很难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同步广播
工商联:上半年房价稳定下跌
经过记者张敏从北京出发
1月9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发布年度报告,预计受现有政策力度影响,“年上半年房价在稳定中下降,下半年房价基本稳定”。
报告显示,全年房地产市场面临的下行压力比较大,这主要是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造成的。 持续受到今年开发商的购买意愿和影响,全国土地出让金的收入有可能下降。
在限购政策的“护航”下,后期市场供需形势有可能发生变化。 根据上述报告,年3~11月商社新开工面积的大幅增加,将使市场供给量从年3季度持续到年上半年。 受首次购房优惠利率政策的影响,随着市场供应量的增加,预计全年住房交易面积将略有增加。
但是,受整体环境不良的影响,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率将大幅下降。
标题:“京沪获批集体土地建公租房 部分省会有望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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