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晗记者在北京[/s2/]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国家发改委28日提出上半年在全国推广阶梯收费,辽宁、广西、湖北、甘肃、河北、江苏、安徽等10多个省市将于近期率先召开听证会。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的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用电量占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用电量占33%。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80%的居民家庭电价稳定,困难群体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力。 多支付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2、3档电价,2档电价一次性上调5分左右; 第三档一次上升2分左右。
因此,班次电量的明确会直接影响居民的用电价格。 在国内已经实施阶段性电价的浙江、福建、四川等省,各地的用电“初乘价格”略有降低。
资料显示,2006年前后,四川、浙江、福建三省试行了分阶段电价。 其中浙江、福建分为3档,四川分为4档。 第一阶段的电费为浙江省的电量50度,四川省60度,福建省150度。
2009年全国家庭用电情况为:每月110千瓦时可满足家庭用电的70%;每月140千瓦时可满足家庭用电的80%; 每月210千瓦小时可以满足家庭用电量的90%,每月270千瓦小时可以满足家庭用电量的95%。
中东部的每个发达地区很可能明显超过这个标准。 以江苏为例,去年三季度江苏城镇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为192.5千瓦,明显高于国家平均用电量。 目前江苏的民用电价平均每千瓦0.5283元。 实行阶梯电价后,江苏第二阶段电价将在0.57元左右,第三阶段电价上涨2美分将在0.72元左右
能源经济学家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当前,值得关注的是第一阶段电量的明确问题。 国家发改委设定了80%的覆盖率,这要靠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 特别是在听证时,政府和居民在这方面的新闻不对称。 ”
另外,在全国宣传阶梯费后,山谷分时费是否并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实行阶梯收费,是否实行山谷分时收费,居民可以自己选择。
记者表示,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都是重要的诉求侧电价管理制度,只是侧重点不同。 阶梯电价主要是鼓励电力消费者节约用电峰谷分时电价,首要的是鼓励电力用户在高峰期不要用电。
林伯强认为:“目前,国内许多地方山谷电价已经实施,这与阶梯电价不矛盾,两者可以并行。”
他还指出,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电价明确后,季节差异,特别是冬季和夏季的用电量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另外,中国电力公司联合会(以下称中电车)在一项研究中报告称,中国电力价格水平低,年合理平均销售电力价格为728.7元/千千瓦时,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
中电车相关人士最近指出,从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角度出发,中电车主张在发电环节推行两种制电价。
上述中电车相关人士还认为,推行双电价将最有利于应对中国电力领域当前和长期的问题。 两种电价的核心是发电区间实行两种电价,电网区间实行送配独立电价,销售电价与互联网电价联动。
根据中电车研究报告,2份制的电价分别按容量和电量2份收费。 容量电价作为根据工业公司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求量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明确限额,每月固定征收,不转移实际用电量; 电价是根据用电部门的实际用电量计算的。
标题:“电价上调提速:10多家省将率先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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