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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晗经记者李泽民从北京出发
贵州、云南等地相继制定规划,总量控制本省煤炭经营公司数量。
云南省工业新闻化委员会近日发出《关于调整煤炭经营公司“十二五”结构和加强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优化煤炭经营公司结构,构建合理的批发、零售、煤炭加工公司之间金字塔形的比例关系,鼓励批发公司快速发展、零售公司适度快速发展、抑制民营煤炭加工公司。
根据《通知》计划,“十二五”期间,云南全省煤炭经营公司控制在1180户以内,其中煤炭批发公司控制在484户以内,零售公司控制在648户以内,民营煤炭加工公司控制在48户以内。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云南省经济信委获悉,目前云南有877家煤炭经营公司,其中批发公司40家,零售公司445家,民用煤炭加工公司29家。
另外,记者表示,此前贵州也要求在“十二五”末之前将全贵州煤炭经营公司的总数控制在1000家以内。 其中,煤炭批发公司600家,煤炭零售公司150家,民营煤炭加工公司250家。 截至年底,贵州全省煤炭经营公司854家。
他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制定了煤炭经营公司“十二五”布局规划,目标是到明年全区培育30-40家在全国或地区煤炭营销市场影响力较大的煤炭经营公司。
云南省《通知》还指出,鼓励和支持煤炭经营公司实施重组整合,经过重组整合,煤炭批发经营公司经营规模平均可达3万吨/年以上或煤炭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煤炭拆解师李廷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批发公司可以妥善管理,但零售公司和民间加工型公司两者完全没有必要。”
他说:“批发公司辐射范围广,影响大,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场地和持续稳定的经营。 因此,批发公司通常应该有比较确定的准入门槛。 这也是从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立场考虑的。 ”
以云南省对昆明和曲靖市的要求为例,通知以上两市煤炭批发公司注册资金、年销售规模、年销售收入分别达到500万元以上、5万吨以上、1000万元以上。 并且在民营煤炭加工公司的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去年5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煤炭经营公司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各省(区、市)应当按照煤炭经营公司在煤炭供应体系中的定位,合理明确公司数量。 “十二五”期间,各省(区、市)煤炭经营公司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基本不再增加。
为了优化我国煤炭经营公司的结构。 国家发改委去年确定要求合理化优化批发经营公司,适度快速发展零售经营公司,积极快速发展煤炭加工销售公司。 并鼓励民营煤炭加工销售公司实施兼并重组,快速发展连锁经营,改变销售点太小的状况。
标题:“云南:对煤炭经营公司实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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