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规,闲置1年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2年无偿收回
■本报记者王峯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新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另外,关于新“方法”实施前夕的事情,一些开发者也开始了向他的退路冲锋的行动。
继荣安地产之后,6月27日晚,另一家a上市房企银亿股发布退市公告。 不知道是不是偶然,退地的房企都来自宁波,解除转让合同的土地也是两年前取得的。 另一方面,新《办法》确定,在闲置1年按照土地转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2年无偿回收。
一周内宁波
2上市住房企业退出地
据公布,企业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银亿房地产)控股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为舟山银亿房地产持有其67%的股权,宁波市黄金贸易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持有其33%的股权),
年2月11日,舟山银亿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将鲁家帕岛东南涂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舟山银亿。 面积179,17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销售单价2314元/平方米,总额414,599,380元的合同还约定土地出让金分两期支付,至一期和年2月20日止41,459,939。
根据合同要求,舟山银亿如期支付首期土地出让金后,截至年10月30日累计支付土地出让金116,459,938元。 但是舟山市人民政府于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同意普陀区鲁家帕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调整后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帕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了鲁家帕岛建设所需的二期鲁家帕岛建设
银亿股表示,基于上述理由,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和舟山银亿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上述合同,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以原价收回东南涂a地块的土地开采权,归还舟山银亿支付的转让金116,459,938元。
针对此次退保,银亿股表示,收回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有助于改善现金流,但对企业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基本没有影响。
地王处境不自然
面粉已经比面包贵了
除银亿房地产外,6月22日,宁波另一大房地产公司荣安地产宣布,与当地政府解除了闲置2年半的昔日宁波地王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的转让合同。 公告称,解除土地合同的原因是对获得土地的村庄村民的访问等,导致土地合同未能按约定进度执行,解除后,荣安地产不仅要收回已经支付的土地出让金23。
经历2008年金融危机后,从2009年开始,宁波土地市场迅速回暖,房企土地保有积极,土地大王频繁出现,成交面积和成交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以高达488亿元的土地转让金额位居全国第六,年来这种情况持续。 但是,随后楼市调控令宁波土地市场一落千丈,在出现大量流失拍摄的情况下,宁波土地市场
另外,据宁波当地媒体报道,目前宁波的项目打七折不容易达到促销目的,只有打七五折或打七折才能批量更换。 其背景是,由于出售大楼的周边价格接近或低于地价,两年前楼市爆炸时争出来的大地王,情况也越来越不自然。
标题:“闲置土地新规下月执行 宁波两开发商突击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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