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黄俊玲从北京出发
昨天( 9月11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提供健康保险产品健康监护服务若干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通知》将保险企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健康管理服务定义为保险企业与被保险人相关的健康风险因素进行比较,通过检测、判断、干预等手段,控制风险,改善健康状况的服务。 包括体检、就诊服务、生活习惯性管理、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等。
《通知》要求为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监护服务要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定价。 其中,体检、紧急救援等支出类服务,如果计入理赔支出,分摊到纯保险费的价格不得超过保险费的10%。 健康教育、医生就医服务等咨询服务,如果计入企业运营价格,分摊到附加费的价格不得超过保险费的2%。 其他服务或者价格超过上述限额的服务,应当另行定价,不计入保险费。 另外,应在合同中明示健康管理服务的价格。
关于目前健康保险产品的健康管理服务,曾经从事人保健康的王先生表示,目前健康保险产品中的健康管理服务以增值服务的形式出现,这些服务暂时免费。 他认为,这次保监会发出这个《通知》是个好诱惑。 因为现在的健康管理服务是理念阶段,没有实质性的产品。 而且他认为,如果推广的话,健康保险产品的创新就会到来。
另外,根据《通知》,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监护服务,服务复印件可以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注明,也可以另行签订健康监护服务合同。
标题:“保监会规范健康险服务价钱 支出价钱不超保险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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