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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水容天从上海来
“提供年度中情局考试的原题和答案”、“百分百包好”、“考试合格就给钱”。
本周末国际注册内部鉴定师( cia )考试)以下简称内部鉴定师考试) )虽然还没有参加考试,但很多考生很久以前就收到过上述各种出售答案和问题的骚扰邮件和电话。
“不是卖答案,是谁透露了我们的个人消息? ’许多考生告诉记者,通过这些骚扰邮件和电话可以直接知道自己的姓名和工作地点。 这是因为负责考试的中国内部鉴定协会(以下简称内审协会)有理由怀疑考生个人新闻的流失。 在昨天的记者暗中访问中,个别机构也说直接与内审协会合作,有关情况从考试机构购买。
对此,中国内部鉴定协会投诉不当,昨日有关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表示,该机构也是受害者,不能泄露考生的新闻,目前该协会正在向警方通报。
但是,针对考生新闻的流失,律师供认,由于现行法律的不完善,被害人维权不力,未作准备。
虽然还没有参加考试,但是“答案”兜售考生的新闻却被泄露了
“你好,我是上海前路教育(中情局保过)的周老师。 我们今天最后一天发送测试用纸。 价格会有折扣,我们是怎么想的? 如果有必要的事情或者疑问的话请联系我。 或者用邮件回复。 谢谢你。 ”
“星博机构; 注册了内部审计,内部材料一定通过,执行了800/科……”
“内申报书的资格考试,零基础,一次通过后,给钱,详细添加QQ……”
本周末参加内申考试的许多考试表明,他们收到了大量上述邮件,并含有相关内容的电话。
“在考试前近一个月,我们很多考生收到了卖什么样回答的邮件和电话? 一位考生昨天对记者说:“光是我的手机就收到了100多件。” “也有电话,可以直接说出我们的名字。 也有知道职场的人。 ”
上海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快周末考试了,已经一个月了,收到了不同地方、不同领导机构、不同人的邮件和电话。 第一个复印件是有答案的,考试包过,每扇门多少钱?
“这些日子非常多。 我今天一天收到了七八封邮件。 也有原题到手了的邮件”。 成都的一位考生昨天也对记者说。 “也有电话。 他们至少知道我的名字。 你要参加什么考试? 我现在看到了陌生的电话。 特别是外省的人不出来。 ”
“我们并不介意是否卖答案,是否会影响我们考试的公正,但我很生气。 为什么我们的个人资料会被泄露”。 上海一名考生告诉记者,“我问他们‘卖所谓答案和问题的人’是怎么得到我们的消息的,对方说是从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考试运营中得知的。”
许多考生认为,考试新闻在报名中国内部评鉴协会网站时填写,已经在内申协会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确认费用,没有在其他地方使用,但之后经常收到销售问题答案的邮件和电话 这是因为有理由怀疑他们的个人新闻来源来自协会内部。
对此,记者根据考生提供的辅导机构和个人电话进行了暗中访问。
上述自称上海前路教育的周老师告诉记者,该机构在考试前接受过指导,关于如何知道考生的联系方法,“我们是从内部鉴定协会考试报名中心买的。”
随后,记者致电上海前路教育机构,相关人士表示,该机构确实有考前押题,命中率为70%--80%。 当问及如何了解考生的新闻时,据说此人也与考试中心合作。
“具体是怎么得到的,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做了这么多年,自然有我们的渠道。 ’这个人对记者说。
一家自称北京的教育机构也表示:“不介意我们从哪里得到的个人消息,我们既然能确保你通过一次考试,你的电话和消息我们也一定能得到。 ”。
内审协会投诉考生维权难
对于考生的投诉,中国内部鉴定协会的相关人士否认该协会在“每日经济信息”中泄露了消息。
该相关人员说:“我们也是受害者,肯定不是我们泄露的。”并从这里向警察通报。 我现在正在调查这个状况。 其他事件也不知道。 ”。
对此,内审协会的主页上写道:“最近,有人以qq和邮件的形式销售年度国际注册内部鉴定人( cia )考试的问题和答案,考生将报告这是一种严重的诈骗行为。 刊登了郑重的声明。
据该协会介绍,中情局考题的翻译、印刷、包装、传播、保管、录用、回收、销毁等环节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中情局考试保密规定的程序进行,不法分子以各种形式大肆销售的所谓考试真题或答案,都是虚假的 我将向公安机关通报掌握的有关情况,要求警察彻底调查此事,为考生营造客观公正的考试环境。
关于考生新闻被泄露一事,内审协会国际事务部昨天( 11月15日)发布的公告称:“公安部正在调查中,另外还积极联系国家安全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协助调查。 对于考生的新闻泄露给考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了麻烦,我深表歉意。 ”
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笙铭告诉记者,去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也发生过类似考生个人新闻泄露的事情,但由于缺乏具体法律,不容易维护权利,也最终无法维护他们此前认为的诉讼权利。
“民法通则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但这种保护是抽象的,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可操作性,在民法方面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性法律。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个人新闻泄露的受害者无法履行举证责任,最终难以得到保护。 ”笙铭告诉记者,“尽管刑法修正案7有相关规定,但定罪情节严重,需要公诉机关起诉,作为普通公众维权也极为困难。”
“随着社会的进步,网络高科技迅速发展,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行业的个人信息经常被泄露或被盗,但市民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等新闻属于个人隐私,被泄露。 个人新闻的安全性很重要,但是现在市民对个人新闻的保护非常薄弱。 ”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顾客权益委员会秘书长李伟民昨天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表示,“新闻安全是网络环境下迅速发展的新问题,以前流传的法律没有照顾到这方面,一般公众
李伟民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很多,首先是法律上的缺失,目前我国对个人新闻的保护还停留在刑法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的规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和其他法律规定也不完善,这不能直接救济生活中的轻微泄露事件其次,整个社会对个人新闻的保护意识不强,在遇到个人新闻泄露的情况下,往往不携带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个人能力有限,往往无法查清泄漏的源头,也是保护不充分的原因; 再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迅速发展,掌握高科技的人越来越多,黑客访问管理个人新闻的网站,窃取个人新闻并不难。 另外重要的是,掌握市民个人新闻的机构没有观察到个人新闻的保护,没有以适当的价格管理个人新闻。
标题:“是谁动了我们的隐私?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考生新闻被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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