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陈舒扬从北京来
昨天( 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媒体报道,珠海港华侨实业企业等经销商捏造并散发涨价新闻,哄抬茅台酒价格。
广东省物价局依法对珠海港华侨实业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地方媒体报道,今年8月,珠海港华侨实业企业向家乐福等超市发出“目前酒厂将调整茅台酒价格”的信,调整茅台酒价格,将53度新飞天茅台500ml酒的批发价格从1099元/瓶降至1280元/瓶 出售给家乐福企业的茅台酒价格从1399元/瓶调整为1440元/瓶。
据报道,近日,广东省物价局组织了对高级白酒经销商的专项检查,发现了这种情况,确认这一时期贵州茅台集团对茅台酒经销商的供货价格没有调整。
广东省物价局认为,珠海港华侨实业企业捏造散布“现酒厂调整茅台酒价格”的虚假新闻,肆意哄抬茅台酒价格,是《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
国家发改委表示,该价格违法案件较为典型,依法取缔、公开举报的目的是惩治违法者,告诫所有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自主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在国家发改委的部署下,各地发改委即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始检验市场价格,要点包括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节日商品和特色食品的价格动态和供应情况。
国家发改委在上述通报中,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两个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加大对节日销售白酒等食品价格的检验力度,严厉打击捏造和传播虚假涨价新闻的涨价行为。
标题:“发改委曝光价钱欺诈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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