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昨天( 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自年1月30日起执行。
与200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新《目录》增加了奖励类项目,减少了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此外,取消了部分行业对外资的股比限制,有股比要求的项目比原目录减少11条。
《目录》副本显示,符合未来中国产业快速发展规划的行业将放开对外资的限制,中国过剩的产业如汽车整车制造、多晶硅、煤化工等将退出鼓励类领域。
商务部副司长苏晶表示,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吸收外资,我国汽车产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整车制造行业,全年全国汽车产量超过1800万辆,连续两年居世界首位,除了充分满足国内诉求外,还实现了部分出口 此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时将对汽车领域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向是将鼓励重点从“整车制造”变为“关键零部件制造与研发”。 在此背景下,新版目录将“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超过50% )”从奖励类调整为许可类。
发改委表示,新《目录》强调要以加快经济快速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为中心,优化外资结构,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
新《目录》中还增加了几个与战术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 商务部副部长王超此前也曾指出,目录将鼓励外资投入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新《目录》在奖励类新增新能源汽车主要零部件、基于ipv6的新一代网络系统设备等项目的同时,取消了新能源发电设备项目的股比要求。
为推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新《目录》新增了汽车充电站、创业投资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海上石油污染清理技术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9个服务业奖励类项目,服务业项目在奖励类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 另外,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企业等从管制系统调整为许可系统。
社科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国贸研究室主任宋泓告诉记者,一方面外商投资服务业限制放宽,我国需要快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另一方面也是履行我国入世时的承诺。 目前,我国制造业比较发达,但服务业比较薄弱,外商参与已形成有利于国内服务业市场形成的有效竞争机制。 但是,我们还需要注意引进的结构和速度,警惕对我国迅速发展的服务业造成不良影响。
标题:“外商投资整车制造产业不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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