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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中海油首次收到法院应诉书”

2021-06-12 15:40:02 / 作者:冼承志/ 来源:中华金融时刊/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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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喻春从北京出发

昨天( 1月10日),康菲石油中国有限企业、中国海洋石油总企业接到“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后,第一批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

年12月30日,天津海事法院正式受理29名养殖户因“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康菲中国、中海油损害赔偿案。

接到法院起诉书后,中海油昨日起诉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桀树海等29名海产品养殖户康菲中国和中海油,判决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导致养殖海产品死亡,赔偿养殖海产品损失23457.46万元,鉴定费用703.72万元,案件由被告赔偿。

中海油表示尊重原告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依法应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这是迄今为止渤海沿岸4名渔民饲养者起诉康菲中国和中海油事件中立案的首例,标志着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此外,12月13日,河北省乐亭县养殖经营者李学志等107人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以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康菲中国提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求康菲停止侵权、消除危险、赔偿经济损失4.9亿多元。

昨天,康菲中国也发表声明,确立渤海湾赔偿基金作为诉讼备选方案,为希望接受这一赔偿办法的索赔人提供更简单的方法,力求公平处理问题。 他还表示,企业对此次事故感到抱歉,希望帮助企业工作所在地区的社区,并认真应对其应负的责任。 但截至目前,康菲企业尚未披露基金更详细的细节和赔偿方案。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也没有渔民和养殖户直接联系康菲中国要求赔偿。

去年12月29日,中海油总企业向民政部正式提交了设立中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的注册申请。 但是,该基金与康菲石油倡导的渤海湾赔偿基金没有直接关系,它不是赔偿基金,而是公益性基金,受益者应该是基金会章程中规定了录用范围的场所和人群,当然也包括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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