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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记者彭菲从北京出发
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和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这也是我国第一部粮食对比立法。
“任何单位和个体不得擅自将转基因技术应用于主要粮食品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昨天( 2月21日)在其网站全文发表的《意见稿》中指出:
意见认为,国家要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统筹规划,建立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适时开发具有资源特点和增产潜力的后备产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水资源、农业气候资源条件、国家有关规划等配置粮食生产。
根据原稿,国家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耕地和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
根据原稿,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耕地,建设确保旱涝的高标准农田,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意见还确定,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的种子资源,支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宣传采用。 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学研究、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体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据悉,公众意见一经编辑,可于3月31日前在中国政府法制新闻网登记,或通过书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表意见。
标题:“首部粮食法征言:禁主粮擅用转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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