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经记者李泽民从北京出发
继国家电监会发出通知,支持和吸引所有符合资质条件的制造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后,国家能源局于昨日( 6月20日)《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行业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 确定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和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等多个行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意见》特别强调为民间资本进入能源行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例如,水电、风力发电等专利开发权的配置,不得设定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的歧视性条件。 另外,在完全的价格支持政策这一部分,确定地提出“供需双方协商明确价格”,也是价格体系这个市场核心问题上的一大创新。
完整的价格支持政策
国家能源局确定开放页岩气、煤层气、煤炭燃气出厂价格,供需双方协商明确价格。 然后,梳理能源价格,吸引民间资本快速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调整能源结构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民营公司进行可再生能源发电、 支持符合条件支持公平享受煤层气(燃气)综合利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民营公司参与大客户直接交易,在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竞价上网试点。
对此,中投顾问能源领域研究员宋智晨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完善的价格支持政策应该是该《意见》的最关键。 由于价格是影响供需的最重要因素,私募股权通过价格明确支出价格和销售收益,良性价格战会促进真正的价格回归,这直接决定私募股权进入能源行业的资金量和积极性。 ”
《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对于纳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项目,除法律法规确定禁止的以外,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公司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家要点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记者表示,国家能源局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 继续支持民间资本多种形式参与煤炭资源勘探、开采、煤矿经营,建设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 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行业,配合国有石油公司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多种形式投资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等非正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提取利用项目。
对于备受瞩目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意见》表示,支持民营资本与国有石油公司合作,投资建设跨境石油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 以多种形式建设油气支线管道、煤层气、煤层气和页岩气管道、区域性管道、液化天然气( lng )生产装置、天然气储运设施等,从事相关仓储和输送服务。
鼓励民间资金参与电网建设
与国家电监会的鼓励措施相协调,《意见》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 支持民间资本扩大投资,以多种形式参与水电站、火力发电厂、剩余热量的剩余压力和综合利用电厂、风力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设备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力发电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公司的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 民间资本也进入了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风力发电设备制造等行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此前召开的鼓励能源行业民间投资健康快速发展座谈会上,与会人士提出,只要适度开放常规油气开采,在中石化控股的前提下,就可以适度向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开放石油天然气开采。 油气管网也应遵循上述大致情况,适度向民间和社会资本开放。
卓创信息能源分解师吕斌介绍,以成品油管网为例,目前国内大部分管网属于中石油和中石化,与民营公司合资的只有少数,如中石油和山东东明石化合资的“日东”管道,但纯民营产品 这首要归功于延长集团的充分资本运营。 虽然像山东地炼那样地方冶炼厂规模集中,但全家的资金不足以自己建设成品油管道。 这是因为,建成运输管道后,即使知道自己的销售和资源分配有很大的利益,也只能叹息。
在谈到民间资本进入能源行业的其他政策性障碍时,宋智晨向记者表示:“首先,需要打破国有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对高质量能源的垄断特征,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影响其营业价格的基础性环节。 其次,在制定保障民营电气企业发电公平上网、实现电力比较高效流通的法律后,要建立市场导向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使民营资本参与定价环节。 ”
标题:“民资涉足能源行业 开闯“定价机制”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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